聚千保平台企业认证用户使用协议

  • 一、总则
    贵单位在使用聚千保平台www.jqbao168.com(以下简称“本平台”)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务必审慎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的各条款内容,特别是免除或限制责任的相关条款。若贵单位使用本平台,即表示已了解并完全同意本协议所有条款,并受其约束。若不同意本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使用本平台。 企业认证账号是指贵单位按照聚千保平台的认证流程完成认证后,所获得的企业管理员账号(或企业管理员预留手机号)。该账号可用于登录本平台,并享受包括自助投保、保单管理、批改等服务。 本平台保留对本协议进行修改的权利,修改后的协议将通过公告或其他适当方式通知贵单位。贵单位若继续使用本平台,则视为接受修改后的协议内容。
  • 二、认证流程
    贵单位需按照平台要求提交认证申请,认证通过后,方可登录本平台并使用相关服务。贵单位认证账号的设置和管理应遵循以下规则: 提供真实信息:贵单位需提供合法、真实、准确、有效的企业名称、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管理员信息等内容进行认证。 认证方式:贵单位可通过提交《聚千保平台企业认证申请书》(以下简称“企业认证申请书”)进行企业认证。 信息更新:贵单位在关键信息发生变更时(如企业名称、管理员信息、预留手机号等),应及时更新认证信息,以确保信息的有效性。 账号管理:贵单位管理员账号的操作行为均视为贵单位的授权行为,并由贵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 三、账号权益
    贵单位认证通过后,可享受本平台提供的各项专属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自助投保:贵单位可通过平台自主完成投保流程。 保单管理:查询和管理贵单位的所有保单信息。 批改服务:在保单有效期内,可通过平台自助完成批改操作。 数据分析:可以在订单内查看案件信息、理赔进度及赔付率等信息,为贵单位提供风险提示。
  • 四、法律效力及责任
    本协议为《企业认证申请书》的组成部分,本协议与《企业认证申请书》内容相悖之处,以《企业认证申请书》为准,未尽之处,以本协议为准。 贵单位认证通过后的所有线上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投保、批改、理赔、账号管理等,均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电子记录和签署的文件均视为贵单位的真实意思表示,具有与书面签署同等的法律效力。 贵单位应妥善保管企业认证账号及相关登录信息,如因保管不善导致的任何损失,由贵单位自行承担。若账号信息发生变更,应及时更新,否则因此导致的后果由贵单位负责。
  • 五、免责条款
    信息安全:本平台承诺对贵单位的信息进行严格保密,未经贵单位明确同意,不会将信息用于其他用途或提供给第三方。但因不可抗力、黑客攻击或贵单位自身疏忽导致的信息泄露,本平台不承担责任。 服务中断:因系统维护、技术故障、网络问题等原因导致的服务中断或数据丢失,本平台将尽力恢复服务,但不对因此造成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 操作风险:贵单位在平台上进行的所有操作均由其自行承担风险。本平台不对因操作失误、误解或未授权使用等造成的损失负责。
  • 六、授权有效期
    贵单位通过本协议授权的有效期为认证通过之日起至企业账号注销或解除认证为止。贵单位可随时通过提交书面申请注销或变更授权信息。
  • 七、禁止行为
    贵单位及其管理员、子管理员不得利用本平台从事任何违法或不正当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发布违法信息、擅自访问他人数据、传播病毒或进行其他危害网络安全的行为。违反上述规定的,平台有权中止或终止服务,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 八、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纠纷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因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九、其他
    本协议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阅读而设,不影响其实际含义的解释。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如因任何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他条款仍应继续有效。